作者“林奕華
晚餐剛上主菜,鍾楚紅走進來。同台的友人站起來迎接她,她一個一個擁抱和往面頰上送吻,見到初相識的我,笑容可掬地說:“再熟一點才親你。”就在那一刻,我完全明白為何沒有人會不喜歡鍾楚紅——由當年大家親昵地叫她“鍾記”開始。
“鍾記”,光是這稱呼已反映她的親和力,“記”,最直接的聯想是“老友記”。即便這三字基本上已被時代淘汰——今日流行的是“老死(黨)”和friend——但那個“記”字,卻不失是對友誼永固最活靈活現的形容。從前的小商店都用“記”做招牌,在超級市場與廿四小時便利店尚未全面取替家庭式“士多”之前,街頭巷尾每多乜記物記。“記”與百佳惠康和7-11的不同之處,在於它的人性化。老板叫阿強,開一小鋪叫“強記”。大牌檔中最有人性的叫“妹記”和“珠記”。家族事業有“李錦記”。“記”也能使沒有個人親切感的大企業添上溫情色彩——麥當勞如果不是有個“麥記”的外號,我懷疑它是否能屹立至今。
“記”是某種失落的情懷,它象征樸實、無華,講求質感,不追求包裝。鍾楚紅叫“鍾記”,可是友人對她個性與生活態度的嘉許?說真的大百貨公司過了營業時間才不管你買不買到急需的東西,但小“士多”每多以人為本予人方便,難怪今時今日有人會以在城市某個角落找到小店為驚喜。
“鍾記”對於自己的珍貴大抵不覺得怎樣,她說:“我有時只是個麻甩佬。”意思:不需要別人因為她是“女人”而處處獻殷勤。但她的快人快語還是有著一定細膩和敏感。友人關心她的近況,問到她的情緒可已平伏,鍾楚紅的表情一瞬間變得很複雜——嘴角保持禮貌的微笑,眼眶卻眨著淚光,聲音是平靜的,說話卻是聽了讓人微痛——她說:“還沒有呢,好象沒有呢……”
當她說到“二十多年沒有幾天不是在一起,我們是彼此最好的朋友,現在是有好東西不能跟他分享……”。我忽然明白“鍾記”得到一個終生好朋友並非偶然——如果我們相信友情的基礎是真摯。 |